2008年五一放假通知
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,5月3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,5月4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5月2日(星期五),5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
教学单位原定于5月2日(星期五)的课程,调至5月4日(星期日),原定于星期日安排的课程取消。
五四”青年节放假半天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。结合我校情况,14至28周岁的学生和教工在5月4日上午放假半天。
教学单位原定于5月4日上午的课程取消,下午照常上课。
1. 五一假期后没有按时回校的,给予全院通报批评。以长假后第一天第一节必修课考勤结果作为依据。如有特殊情况,实在无法按时回校者的,必须提前请假,事后必须提供充分可信的证明。
注:交通原因不能成为理由。
2. 五一假期是旅游高峰期,交通较为拥挤,各班不适宜组织团体外出旅游。组织集体外出活动,须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。
3. 凡是假期不回家,个人要离开学校外出旅游,尤其是长线旅游,必须经家长同意,并向班长或班主任报告去向,班长在4月30日下午5:30前将外出名单报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。
4. 假期留校的同学,要注意人身安全,财物安全,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,不得夜归。
5. 注意宿舍安全,离开注意关好门窗,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。提高警惕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骗工作。
6. 如遇特殊情况,请及时跟学院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:
罗丽红(党委副书记):13902243502
吴耀华老师: 13570576532 申宏宇老师:13826010027
孙懿璘老师: 13560151335
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开心愉快的假期!
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08年4月24日